一、教程目的
我司办理是非经营性备案,经营性备案需要客户自行找管局咨询办理。本教程主要针对首次备案过程中所需基本信息的填写说明。
行业法例:
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。“经营性”或“非经营性”是“互联网信息服务”的定语,并不是销售商品盈利就属于经营性ICP。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3条第2款规定:“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”有偿提供信息具体包括:ICP以赢利为目的而向用户提供收费信息以及收费短消息等经营活动;网页制作服务是指ICP以赢利为目的,按照用户要求为其制作网页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的经营活动。
二、备案须知
【版本】购买网站中级版及以上版本,并在付费期内。
【注意】
①-必须要有相关企业资格证明资料(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/社会团体/民办非企业/机关等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);
②-法人备案:无年龄限制,资料正常提交即可;备案人身份证有效期需要剩余3个月以上;
-如非法人备案:代办人不可以超60周岁。备案人身份证有效期需要剩余3个月以上;
③-具备一级域名、域名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(上海地区备案需要域名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)
并且已通过域名实名认证(实名认证类型为单位,公司名称与备案证件名称一致)。
三、备案信息填写说明
1. 申请备案
1.1 登录企业帐号进入企业中心,点击登录。在【管理中心】进入【企业账号-域名管理】后台。
1.2 在域名管理后台点击【工信部备案】选择您要进行备案的域名,点击域名右侧的【填写备案信息】。
1.3 在弹出的窗口选择备案类型。
首次备案 (未申请过工信部ICP备案的企业) | ① 有营业执照,并且在网站已绑定独立域名。(已完成企业实名认证); ② 备案期间备案中的域名会被关闭访问,直到备案完成。(备案资料正确完整的情况下备案时长约一个月); ③ 需要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以及上传相关备案资料文件 ; ④ 网站底部需要添加与公司名称一致的版权所有展示信息。(例如:xxx有限公司版权所有) |
转接入备案 (网站域名已有备案,打算更换备案接入商的企业) | ① 网站域名已有备案(且备案未注销),打算更换备案接入商; ② 备案期间,备案域名不会被停止访问; ③ 需要提交与原备案一致的信息项和资料以及新备案的资料; ④ 原备案网站必须要能够正常访问,并且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链接到工信部。(工信部系统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); ⑤ 网站底部需添加与公司名称一致的版权所有展示信息。(例如:xxx有限公司版权所有) |
新增网站备案 (已有网站域名备案,现对同一单位主体添加新的域名备案企业) | ① 单位已有域名备案(且备案未注销),现对同一单位主体添加新的域名备案; ② 备案期间备案中的域名会被关闭访问,直到备案完成。(备案资料正确完整的情况下备案时长约一个月); ③ 需要填写备案基本信息,以及上传相关备案资料文件 ; ④ 原备案网站必须能够访问,并且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链接到工信部。(工信部系统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); ⑤ 网站底部需添加与公司名称一致的版权所有信息。(例如:xxx有限公司版权所有) |
2. 首次备案
2.1 选择备案地区
点击进入【填写备案信息】后进行选择【备案地区】,备案地区一般根据营业执照所在地进行选择(新疆地区备案需要提供《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》)。
2.2 备案网站类型
选择地区后进入到填写备案信息页面,在备案网站类型里选择【企业类】。
注意:目前仅支持企业类网站进行申请备案。
(个人类网站暂停备案说明:近期管局严查个人备案资料及网站内容,存在较多个人网站违规。目前暂停申请个人备案,需等进一步核实完毕后方可提交,恢复提交时间敬请留意相关通知,对此造成的不便,我们深感抱歉!)
2.3 填写备案基础信息
点击【基础信息】右侧编辑按钮进入填写基础信息。基础信息包括填写主办单位信息、网站基本信息以及主体负责人基本信息。
2.3.1 主办单位信息
2.3.2 网站基本信息
①-自定义网站名称在【上传备案资料-备注】一栏填写。
②-若网站内容涉及新闻、出版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、文化等相关内容,需要出具指定单位开具的前置或专项审批文件。若网站涉及医疗相关的内容,请咨询省药监局确定是否需要出具前置审批文件。
2.3.3 主体负责人基本信息-法人办理备案
2.3.4 主体负责人基本信息-非法人/代办人办理备案
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【保存】。进入上传备案资料步骤。
3. 上传备案资料
3.1 营业执照
①-请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进行备案,不支持正本;
②-单位营业执照已三证合一,请上传前沿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;
③-营业执照单位证件必须要彩色原件,不支持复印件;
④-图片必须是彩色原件上传完整,需显示右上角的证件编号,及左下角的查询网址及发证机关。
3.2 法人身份证
①-上传的法人身份证图片请使用手机拍照,必须是彩色清晰原件;
②-身份证不支持复印件;
③-身份证边角需要显示完整;
④-身份证有效期不得少于3个月;
⑤-身份证的正反面需要分别上传(身份证正面照在上,反面照在下)。
3.3 域名证书
①-域名所有者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,单位英文翻译必须是拼音。
3.4 其他资料
①-如需上传多个文件,请联系在线客服提交文件。
3.5 备注
①-可以填写您要自定义网站名称的信息或其他备注信息。
3.6 其他
非法人备案需要提供《法人委托书》
上海地区:
①-被授权人信息必须跟上传的代办人(非法人)资料信息一致;
②-代办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职务)、域名和法人身份证号码可以机打或手写;
③-法人签名必须正楷手写且字迹清晰(不得潦草或连笔),不可机打或盖章;
④-加盖公司公章,必须跟备案单位名称一致,清晰可见(不支持专用章),日期留空不填写,
⑤-需要彩色扫描上传;
非上海地区:
①-被授权人信息必须跟上传的代办人(非法人)资料信息一致;
②-代办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码)、单位名称和法人身份证号码可以机打或手写;
③-法人签名必须手写且字迹清晰,不可机打或盖章;
④-加盖公司公章,必须跟备案单位名称一致,清晰可见(不支持专用章),日期留空不填写;
⑤-需要彩色扫描上传;
《法人委托书》上海地区样例:
《法人委托书》非上海地区样例:
4. 提交备案
4.1 当基础信息项已填写完成,各项资料已上传,即可点击【提交备案】;
4.2 进入备案资料核对页,再一次对备案资料进行核对,如果部分资料上传有误,可在对应资料项的右侧,点击【请按上述要求检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,如不符合,点击此处修改】,进入修改页面;
4.3 如果资料均无误,点击【确认无误,提交资料】提交备案资料。
5. 人像采集
①-备案资料提交后,进入人像采集环节,使用手机扫码,根据手机上指引进行人像采集;
②-电子化备案人像采集取决于谁是网站负责人,如果您申请的是法人备案,由法人进行人像采集;如果您申请的是非法人备案,由代办人进行人像采集;
③-人像采集时注意不能穿纯白色衣服采集,否则容易出现曝光情况,周围不能有杂物,不能反光;
④-二维码有效期为24小时,如果出现二维码超时失效、采集失败等原因,可以刷新二维码,重新获取二维码;
⑤-采集完成后,手机上会提示人像采集已提交,备案页面点击【提交采集】,提交成功后,备案将会进入接入商审核。
具体操作请参考以下步骤图(单击图片可放大):
6. 提交资料
-电子化备案完成人像采集后,备案资料不会经过初审,会直接进入接入商审核,缩短了备案审核所需时间。请留意审核进度及管局短信验证通知,收到短信请在24小时内及时验证备案信息。如2次不配合验证被管局退回将停止备案,请知悉。
-短信验证完成备案信息将会提交至管局系统,管局审核一般为20个工作日内。备案期间域名暂停解析,届时网站无法访问,待审核通过后网站恢复正常,备案进度会通过邮件通知您。
四、相关教程
一、电子化备案常见打回原因自查表
以下是电子化备案常见打回原因,如您申请的电子化备案被打回,请参考以下表格中的打回原因描述和自查项,按要求重新提交电子化备案。
序号 | 类别 | 打回原因描述 | 自查项 |
1 | 通信地址 | 通信地址请填写详细地址,具体到门牌号 | 通信地址需要填写具体到门牌号,如果无法具体到门牌号,需要选择【无楼层】 |
2 | 通信地址填写格式不规范 | 通信地址填写格式为:XX路XX号XX建筑物名称XX栋XX室,如果无法具体到门牌号,需要选择【无楼层】 | |
3 | 主办单位证件地址 | 证件住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| 填写的证件住所与单位证件上的住所不一致,需要一字不漏填写正确,如果地址里面有括号,括号里面的内容也需要输入 |
4 | 证件住所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 | 填写的证件住所与单位证件上的住所不一致,需要一字不漏填写正确,如果地址里面有括号,括号里面的内容也需要输入 | |
5 | 主办单位证件 | 请上传清晰营业执照照片 | 上传的营业执照不清晰,需要重新上传清晰的营业执照,由于提交后要看后端接口校验是否通过,推荐拍照上传,尽量不要上传扫描件 |
6 | 证件请提供原件,建议拍照上传 | 上传的证件不是原件,需要重新上传证件原件,由于提交后要看后端接口校验是否通过,推荐拍照上传,尽量不要上传扫描件 | |
7 | 身份证 | 请分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|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需要分开上传,由于提交后要看后端接口校验是否通过,推荐拍照上传,尽量不要上传扫描件 |
8 | 请上传清晰原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| 上传的身份证不清晰,需要重新上传清晰的身份证照,由于提交后要看后端接口校验是否通过,推荐拍照上传,尽量不要上传扫描件 | |
9 | 证件背景需保持一致 | 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照片的背景需要一致,由于提交后要看后端接口校验是否通过,推荐拍照上传,尽量不要上传扫描件 | |
10 | 证件请提供原件,建议拍照上传 | 上传的证件不是原件,需要重新上传证件原件,由于提交后要看后端接口校验是否通过,推荐拍照上传,尽量不要上传扫描件 | |
11 | 人像采集 | 拍照背景请保持纯白色请勿显示其他物体 | 人像采集需要在白色背景(白墙)前面进行,背景不能有其他物体等杂物 |
12 | 域名信息、状态 |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通过未满3个工作日,请于实名认证信息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提交 | 域名刚注册,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,实名信息尚未同步至管局系统,新域名注册后需要3个工作日后再提交备案 |
13 | 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主体不符 | 域名实名认证时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备案的单位名称不符,需要到购买域名平台修改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一致,然后重新获取域名证书并上传到【域名证书】位置 | |
14 | 域名没有通过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机构注册 | 可能有以下原因,建议您先自查: | |
15 | 短信核验 | 短信验证未通过,请重新提交备案后留意管局核验短信,收到短信的24小时内配合进行核验 | 短信核验超时,目前备案已被打回,需要重新提交备案并等待下一次管局下发的核验短信,收到短信后24小时内进行核验,如果未在收到短信的24小时内进行核验,备案将会被再次打回,严重影响备案进度 |
16 | 已备案网站 | xxxx需开启访问,网站下方标上主体备案号,并将网站下方备案号链接至工信部网站,工信部网站为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 | 同一个单位备案完成的网站,管局都会审核,管局要求已备案网站要能够正常访问,并在底部设置显示备案号并设置链接到工信部网站(部分省份需要添加备案单位的版权信息),如果域名已过期不使用,请先注销原备案。您可以访问工信部网站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,查看单位备案的已备案信息 |
17 | 您主体下存在已经备案成功的网站,请您保持已备案成功的网站能够正常访问 | 同一个单位备案完成的网站,管局都会审核,管局要求已备案网站要能够正常访问,并在底部设置显示备案号并设置链接到工信部网站(部分省份需要添加备案单位的版权信息),如果域名已过期不使用,请先注销原备案。您可以访问工信部网站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,查看单位备案的已备案信息 | |
18 | 空壳主体,请将信息注销后在提交新增备案 | 当前备案主体曾经进行过备案,但原备案域名已被注销备案,导致剩下空壳主体,需要先联系当地管局注销空壳主体后,确保备案类型选择的是【首次备案】后重新提交 | |
19 | 其他 | 网站主办者冲突(主办者名称或证件类型及号码),请核实后再次报备 | 可能有以下原因,建议您先自查: |